明太太的心眼很多。她給明先生已生了兒養了女,她也燙著頭髮,雖然已經快四十歲;可是她究竟得一天到晚懸著心。她知道自己有個大缺點,不認識字。為補救這個缺欠,她得使碎了心;對於兒女,對於丈夫,她無微不至的看護著。對於兒女,她放縱著,不敢責罰管教他們。她知道自己的地位還不如兒女高,在她的丈夫眼前,他不敢對他們發威。她是他們的媽媽,只因為他們有那個爸爸。她不能不多留個心眼,她的丈夫是一切,她不能打罵丈夫的兒女。她曉得丈夫要是惱了,滿可以用最難堪的手段待她;明先生可以隨便再娶一個,她一點辦法也沒有。
她愛疑心,對於凡是有字的東西,她都不放心。字裡藏著一些她猜不透的秘密。因此,她恨那些識字的太太們,小姐們。可是,回過頭來一想,她的丈夫,她的兒女,並不比那些讀書識字的太太們更壞,她又不能不承認自己的聰明,自己的造化,與自己的身分。她不許別人說她的兒女不好,或愛淘氣。兒女不好便是間接的說媽媽不好,她不能受這個。她一切聽從丈夫,其次就是聽從兒女;此外,她比一切人都高明。對鄰居,對僕人,她時時刻刻想表示出她的尊嚴。孩子們和別家的兒女打架,她是可以破出命的加入戰爭;叫別人知道她的厲害,她是明太太,她的霸道是反射出丈夫的威嚴,象月亮那樣的使人想起太陽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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