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線上潰退下來,馬得勝和孫佔元發了五百多塊錢的財。兩支快槍,幾對鐲子,幾個表……都出了手,就發了那筆財。在城裡關帝廟租了一間房,兩人享受著手裡老覺著癢癢的生活。一人作了一身洋緞的衣褲,一件天藍的大夾襖,城裡城外任意的逛著,臉都洗得發光,都留下平頭。不到兩個月的工夫,錢已出去快一半。回鄉下是萬不肯的;作買賣又沒經驗,而且資本也似乎太少。錢花光再去當兵好象是唯一的,而且並非完全不好的途徑。兩個人都看出這一步。可是,再一想,生活也許能換個樣,假如別等錢都花完,而給自己一個大的變動。從前,身子是和軍衣刺刀長在一塊,沒事的時候便在操場上摔腳,有了事便朝著槍彈走。性命似乎一向不由自己管著,老隨著口令活動。什麼是大變動?安穩的活幾天,比夜間住關帝廟,白天逛大街,還得安穩些。得安份兒家!有了家,也許生活自自然然的就起了變化。因此而永不再當兵也未可知,雖然在行伍裡不完全是件壞事。兩人也都想到這一步,他們不能不想到這一步,為人要沒成過家,總是一輩子的大缺點。成家的事兒還得趕快的辦,因為錢的出手彷彿比軍隊出發還快。錢出手不能不快,弟兄們是熱心腸的,見著朋友,遇上叫化子多央告幾句,錢便不由的出了手。婚事要辦得馬上就辦,別等到袋裡只剩了銅子的時候。兩個人也都想到這一步,可是沒法兒彼此商議。論交情,二人是盟兄弟,一塊兒上過陣,一塊兒入過傷兵醫院,一塊兒吃過睡過搶過,現在一塊兒住著關帝廟。衣裳襪子可以不分;只是這件事沒法商議。衣裳吃喝越不分彼此,越顯著義氣。可是倆人不能娶一個老婆,無論怎說。錢,就是那一些;一人娶一房是辦不到的。還不能口袋底朝上,把洋錢都辦了喜事。剛入了洞房就白瞪眼,耍空拳頭玩,不象句話。那麼,只好一個娶妻,一個照舊打光棍。叫誰打光棍呢,可是?論歲數,都三十多了;誰也不是小孩子。論交情,過得著命;誰肯自己成了家,叫朋友楞著翻白眼?把錢平分了,各自為政;誰也不能這麼說。十幾年的朋友,一旦忽然散夥,連想也不能這麼想。簡直的沒辦法。越沒辦法越都常想到:三十多了;錢快完了;也該另換點事作了,當兵不是壞事,可是早晚準碰上一兩個槍彈。逛窯子還不能哥兒倆挑一個“人兒”呢,何況是娶老婆?倆人都喝上四兩白乾,把什麼知心話都說了,就是“這個”不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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