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自己,那是都可以的: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戰也好,今日這麼說明日那麼說也好。但最好是在自己的腦裡想,在自己的宅子裡說;或者和情人談談也不妨,橫豎她總能以“阿呀”表示其佩服,而沒有第三者與聞其事。只是,假使不自珍惜,陸續發表出來,以“領袖”“正人君子”自居,而稱這些為“思想”或“公論”之類,卻難免有多少老實人遭殃。自然,凡有神妙的變遷,原是反足以見學者文人們進步之神速的;況且文壇上本來就“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2),既不幸而為庸人,則給天才做一點犧牲,也正是應盡的義務。誰叫你不能研究或創作的呢?亦惟有活該吃苦而已矣!
然而,這是天才,或者是天才的奴才的崇論宏議。從庸人一方面看起來,卻不免覺得此說雖合乎理而反乎情;因為“螻蟻尚且貪生”,也還是古之明訓。所以雖然是庸人,總還想活幾天,樂一點。無奈愛管閒事是他們吃苦的根苗,坐在家裡好好的,卻偏要出來尋導師,聽公論了。學者文人們正在一日千變地進步,大家跟在他後面;他走的是小彎,你走的是大彎,他在圓心裡轉,你卻必得在圓周上轉,汗流浹背而終於不知所以,那自然是不待數計龜卜而後知的。
什麼事情都要幹,幹,幹!那當然是名言,但是倘有傻子真去買了手槍,就必要深悔前非,更進而悟到救國必先求學。(3)這當然也是名言,何用多說呢,就遵諭鑽進研究室去。待到有一天,你發見了一顆新彗星(4),或者知道了劉歆並非劉向的兒子(5)之後,跳出來救國時,先覺者可是“杳如黃鶴”了,尋來尋去,也許會在戲園子裡發見。你不要再菲薄那“小東人嗯嗯!哪,唉唉唉!”(6)罷:這是藝術。聽說“人類不僅是理智的動物”,必須“種種方面有充分發達的人,才可以算完人”呀,學者之在戲園,乃是“在感情方面求種種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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