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咬文嚼字》那篇短文時,我只覺得這篇短文無意義,其時並不想說什麼。後來伏園先生在仲潛先生信後的附註中,把這篇文字大為聲張,說魯迅先生所舉的兩點是翻譯界墮落的現象,所以用二號字標題,四號字標名;並反對在我以為“極為得體”的仲潛先生的“最無聊”三字的短評。因此,我才寫信給伏園先生。
在給伏園先生的信中,我說過:“氣力要賣到大地方去,卻不可從事吹敲,”“記者先生用二號字標題,四號字標名,也是多事,”幾句話。我的意思是:魯迅先生所舉的兩點是翻譯界極小極小的事,用不著去聲張做勢;翻譯界可論的大事正多著呢,何不到那去賣氣力?(魯迅先生或者不承認自己聲張,然伏園先生卻為之聲張了。)就是這兩點極小極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說話不會錯的”而表示贊同,所以後面對於這兩點加以些微非議。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說幾句關於“濫調”的話。
實在,我的“濫調”的解釋與普通一般的解釋有點不同。在“濫調”二字旁,我加了“”,表示它的意義是全屬於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無意義的論調”或直指“無聊的論調”亦可。伏園先生與江震亞先生對於“濫調”二字似乎都有誤解,故順便提及。
現在且把我對於魯迅先生《咬嚼之餘》一篇的意見說說。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