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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年裡,我和陸與江都筋疲力盡,我們做遍了讓對方覺得最厭惡的事情,終於可以分手。
他惡狠狠咬著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後一瞬間,我幾乎要死掉,又腥又澀的血流到牙齒裡,我在虛弱的眩暈裡想,如果這是最後一次,我都沒有溫柔的對待他。
等我醒過來的時候,他已經走掉了。
我睡在客廳的沙發裡,手裡還抓著他的襯衣袖子,襯衣像塊抹布似的搭在那裡,一定是我抓著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脫了,金蟬脫殼走人了。剛結婚的時候,有一次我睡著了抓著他睡衣不放,他就是這麼幹的。我頭疼欲裂,爬起來找了套衣服換上。
箱子還擱在門邊,而大門緊閉,我開始試密碼。
竟知的生日,不對。
陸與江的生日,不對。
竟知原來的手機號碼,不對。
陸與江的手機號碼,不對。
最後我放棄了猜密碼這種高難度的工作,畢竟我從來沒有猜對過陸與江在想什麼,要猜出他設定的密碼簡直是天方夜譚,好在還有別的路可以走。
我拎著箱子到二樓去,穿過主臥推開露臺的門。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後自己順著露臺爬下去。
順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陳默那裡去,陳默見著我只差沒尖叫,抓起面鏡子塞給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麼這幅鬼樣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鏡子裡蓬頭垢面的自己,活脫脫像個惡鬼:“老孃被人劫財劫色!別提多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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