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流浪是一種大境界,不管是關於腳的還是關於心的。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武俠小說中關於扶桑浪人的情節,不是哈日,而是敏感於浪人那兩個字。
我的網友KK去過很多地方,而且他總是一個人背起揹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訴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氣,蘇州的鐘聲很厚很悠遠。霧隱霞紅。暮鼓晨鐘。
有次他問我你到過峨嵋嗎,我興高采烈地說我去過,我們先坐車然後又坐纜車直接上了金頂。我們住在五星級的賓館裡享受暖氣,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說他用腳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個寺廟,在山泉裡洗了個澡,被凍得差點感冒。聽他說的時候我覺得周圍的氧氣變得越來越稀薄。聽他講完之後我覺得自己實在俗氣得噁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從那一刻開始我就覺得參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幫人被導遊呼來喊去,像阿姨帶幼兒園的小朋友一樣。阿姨問:這裡漂不漂亮?小朋友們說好——漂——亮——哦!
實在俗氣得很有級別。
曾經有段時間我迷三毛迷得緊。不為別的,只為隻身跑到沙漠的神經質。那時候娶一個像三毛一樣的女子為妻然後一起遠行成為我最大的夢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懸在我的頭頂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痠痛的同時讓我明白:它遙不可及。
後來我就常常坐在西秦會館對面的咖啡店裡透過落地窗望繁華的大街。因為這兒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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