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妲回到廚房,見陶沙已經把黃瓜切好了,裝在盤子裡,放了醬油等作料,頂上還堆著一小堆切得很細的薑末蒜末。她連忙拿了一雙筷子,準備來攪拌。
他問:“有沒有個大點的碗,可以蓋住這個盤子的?”
“有啊,怎麼了?”
“幫我找出來一下。”
她把大碗找出來遞給他,他洗乾淨了,蓋在盤子上,然後連盤帶碗一起端起來,合緊了,上下搖動起來。
搖了一會,停下,揭開上面蓋的碗。
她發現各種作料都和黃瓜均勻地扮在了一起,盤子周邊乾乾淨淨,不像她平時扮黃瓜那樣,總把盤子邊緣弄得髒乎乎的,還總有幾根給拌到盤子外面去了,不由得稱讚說:“哇,你這個辦法比我用筷子拌強多了。”
“不過你不適宜用這個辦法,因為你手太小了,這又是盤子又是碗的,你可能抓不住,可別把盤子打了,把手劃傷了。”
她一向都覺得自己的手長得不好看,手指不夠修長,指甲殼比較短,不像詹濛濛,十指修長,指甲殼的形狀長得像店子裡賣的美甲,不管塗什麼顏色的甲油都很好看,而她塗什麼甲油都不好看,像頂著十個小小的方形瓷磚。
他顯然是注意到她的手了,不然不會說她手小。
什麼手小啊,意思就是說我手指短!這個人真是的,怎麼總是注意到人家的短處呢?難道就不能多注意一下人家的長處嗎?
不過她有點沮喪地想,我有什麼長處?長處都被詹濛濛佔光了,活該我給她做陪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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