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愛上初戀物件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物件卻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復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為了試探一下。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著"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裡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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