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秋回L市之前,又到艾米家來了一趟。靜秋說:“我只請了一個星期的假,所以我得回去了。我已經找過了一個在‘光明日報’當記者的朋友,把ALLAN的情況跟他講了,他對這件事很感興趣。但我不想他現在就把這事捅出去,怕把J市公安局的人得罪了,反而壞事。我只想讓他側面吹一下風,讓辦案的人知道,有了JANE的日記還不放人,新聞界就要干預了。”
艾米問:“新聞干預能起作用嗎?”
“新聞干預還是很能起作用的,關鍵是這個事要有新聞價值。如果沒有很大的新聞價值,報社是不會冒這個險去得罪公安局的。大家都說記者是‘無冕之王’,但有冕無冕的王都要吃飯,都要活命,所以有點小小的私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ALLAN這件事本身可能不具備他們所要的新聞價值,一個無罪的人,被收審一兩個月,對整個社會來說,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針對‘收審’制度,早已有很多爭論,有的認為中國的收審制度靈活多變,有利於不放過一個壞人。有的則認為這是對人權的踐踏,是違反憲法精神的。所以如果記者認為冒這個風險值得,他們會抓住這件事做文章的。J市公安機關不會甘心做收審制度的替罪羊,他們會放了ALLAN。
如果‘光明日報’的記者最終不願惹這個麻煩,或者他們出了面還是不能奏效,我準備找海外的報紙。但這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搞不好,可以把ALLAN整個陪進去,說不定把你們這些幫忙的人也牽連上了,所以我也不敢輕舉妄動,現在就寄希望於JANE的日記了,希望他們看到日記,就能釋放AL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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