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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紅覺得那場舞會應該是自己生命之曲的華彩段落,生活過到那場舞會,就應該打住。那時候打住,自己的一生,雖然大多數時光是平淡無奇的,至少還在結尾處浪漫了一下。當然那一段浪漫在當時也只覺得痛苦:愛上一個人,卻不知道他愛不愛你的痛哭;知道他愛你,卻無法走到一起的痛苦;想跟一個人走,卻又怕另一個人痛苦的痛苦。總而言之,當時是隻有痛苦,甜蜜的浪漫是事後回想起來才有的感覺。
也許愛情就是這樣,身處其中的時候,感到的多半是痛苦,只有到事過之後,回憶起來,才想到那時我是多麼幸福啊,因為那時我身處愛中,應該是幸福的。
既然生活沒有在那場舞會就打住,再往下過,就變味了。就象一部小說,寫到兩個戀人相愛了,互訴衷腸了,就該結束了。如果故事還沒完,你就知道下面有麻煩了,不是外界干預,就是生死相隔,或者因誤會分手,或者因瞭解分手,如果不幸沒走這幾條路,那就剩下最後一條:平平淡淡,吵吵鬧鬧,時不時地,就蛻變到滑稽可笑的地步。
最先走了滑稽可笑路子的,是陳大齡留下的兩件信物。
那盤磁帶因為寫著陳大齡的名字,當然是不能放在家裡的。楊紅就把它拿回老家,放在自己住過的那間房裡,藏在一個小盒子裡,想象著當自己年老了的時候,拿出來,聽一聽,回味那美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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