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楊紅坐在那裡,覺得石頭凳子冰冷,第一感覺是被他拋棄了。等到稍微靜下心來,把兩人說過的話反反覆覆在腦子裡重放幾遍後,覺得他可能是誤會了,以為她拒絕了他。那時學生寢室裡還沒有安電話,楊紅回到寢室,就想寫一封信,解釋一下。但想起他說的那個“我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既然你也有這個擔心”,就很茫然。他考慮過哪個問題?他也有哪個擔心?是同名同姓的人不能結婚嗎?還是什麼別的?
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寫一封信,如果寫,寫什麼。“男生楊紅”說喜歡她是用嘴說的,而她如果寫在信上,就成了白紙黑字了。他如果要對人炫耀說她追他,他有證據,而自己就沒有證據。她覺得“男生楊紅”對誰追誰的問題,是很重視的,銷贓滅跡的措施也很老到。你看他寫信時不落真實姓名,又叫她把自己的信退回,就是防備有朝一日楊紅會拿著他的信去對人炫耀。
對誰追誰這個問題,楊紅像那個年代很多人一樣,是很在意的。男生追女生尚且弄得這麼偷偷摸摸的,女生哪裡敢追男生?楊紅聽到看到的追人先例,都沒有好下場。男生寫給女生的情書,在高中時,常常被交給了班主任,為老師懲罰早戀而制定的殺雞嚇猴戰略作了一份貢獻;在大學裡面就成了女生寢室茶餘飯後的笑料,情書裡的某些字就成了追求者的別名,粘在他身上,跟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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