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兩個人的第一次彆扭就這麼含含糊糊地過去了,周寧沒道歉,楊紅也不追問。
但做飯洗碗的事仍然令楊紅頭疼,倒不是她一個人又做飯又洗碗有多麼累,她也願意相信周寧的懶只是從小形成的習慣,與愛不愛她無關。但別人見周寧不做飯不洗碗就會以為他不夠愛老婆。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再自信,也難免懷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愛你。人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又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這些格言都是人瞎編出來的?
楊紅也知道還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議論吧!”但她不要說做到這一點,她連讀都都不好這句話。
上高中時,楊紅的語文老師自恃普通話講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對朗讀特別重視。楊紅有一次被叫起來朗讀課文,內中就有這句格言。楊紅看到有“自己”和“別人”這對反義詞,就想當然地把重音放在這兩個詞上。但老師說她讀得不對,像她那樣讀,讓人感覺你還可以“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老師說,這句話的重音應該是在“路”和“議論”上,才能顯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閒話的決心。楊紅讀了好多遍,都沒讀出老師要的效果。最後還一連三遍地讀成:
“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吧!”
按弗羅伊德的說法,口誤、筆誤都是下意識的逼真反映。你誤讀成“走別人的路”,實際上是因為你潛意識裡就想走別人的路。其實何止是潛意識,楊紅的明意識裡也是寧願“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的。別人留長髮,她就留長髮;別人有劉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裡;別人不穿裙子的時候,她絕不率先穿裙子。總之,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傻子過年看隔壁。雖然有時也覺得別人的做法不對,但也只在心裡嘀咕幾句,算是“議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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