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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塵埃騰飛(57)
陳靄正在心裡嘀咕著,突然聽到那位男警衝她說了一句什麼。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presscharge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說過這兩個詞,應該是“起訴”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裡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你們還講不講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又問了一遍:“Doyouwanttopresscharge(你想不想告她)?”
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說:“Yes!Yes!”
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說如果她想presscharge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說這是她的casenumber(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
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裡,說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
陳靄連連推辭:“No,no,thankyou!Icanwalk.Ihaveabike.…”(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腳踏車。)
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
其實她打911,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presscharge,是不是presscharge就得交費,而警察可以從中提成?是不是還得請律師?請律師挺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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