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寫信對我說:能為的劇情都被寫光了,我們這些希望在小說界發展的人除了跟著別人的步子走之外,沒有多少原創機會。
你們同意這說法嗎?我並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書‘未曾相識’,失憶的題材早被為了一百八十遍絕不能說我以此為肇因是一種創見。
我們常見的敘述是:男女主角誤會——女方逃走問出車禍失憶——忘了一切(全部或戀情部分)——懷孕或流產——巧遇失魂落魄或陰沉的男主角——在戀愛或折磨間記起一切——危機接著來,壞人出現——撲滅壞人。從此快樂活著並且有孕。
常看著這樣的公式在走,誰還會想摻一腳來湊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寫失億、想以另一種方式去寫、不想要誤會、沒有壞人、不要危機。我不要每成就一次愛情就像解決一場災難般,非要有壞人、瘋子出現不可。
本著推翻公式的念頭去寫,是很單純的想法。倒不以為自己橋段的鋪排上有何了不得之處,只想來點不同。女主角忘了回家的路,所以男主角天涯海角的追尋。重點就只是‘失億’,沒有其它。
我很無聊,常會把常見的劇情模式列表出來。比加說古代的未婚夫妻逃婚、通常彼此不明身分進而相戀;嬌刁蠻女巧遇城主堡主,帶來滿堡的歡笑。以現代來說多是麻雀愛鳳凰的處理模式。這些都相當經典,雖被沿用多次,仍可回收再生創造出耳目一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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