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說歹,康恕餘終於說動了富蕷,讓她答應了他的求婚。不必鮮花、不必跪地,只須以許多親吻來引誘她即可。她喜愛極了他吻她時的感覺,他也機靈地以此為誘餌,雖然有失光明,但至少這妻子是跑不掉了。
為了不讓富蕷有機會再拖延下去,他決定用明日的假期與她回家提親。只待今天的細節討論完。
“什麼?你要改變工作方式?”富蕷將手中的塑膠花擱一邊,瞪著準丈夫問道。“我不以為你現在的工作方式不好呀!每天上下班自由,隨時可以做不同的工作,平均月入五萬元,哪裡有什麼不好的?”
他將她拉入懷中:
“原諒我的大男人主義,我不認為由妻子擔任正職、負擔家計是好事,我比較喜歡當一家之主的感覺。”
“你想去找什麼工作?”既然他有那種想法,隨便他了,只要他覺得好就可以。
“我想把那些工作多伴集結起來——就是上回在你們公司樓下挖馬路那些人。他們都是一般的臨時工,平常沒事就在陸橋下等工作,無力改變現有的狀況,而且也三四十來歲,一般營建公司並不願納入體制內用人,寧願簽約一個月一個月聘用。他們唯一有工作的時機是選舉期,再不然就是建設公司缺人,其它時間只能閒賦在那裡。”
“他們為什麼不學你四處找外送工作?”她不以為然地問。
“年紀大了,臉皮畢竟薄,再有一些人根本連小學也沒畢業,大字不識幾個,又各自有家庭,種種因素讓他們寧願在那邊等一天一千元的工作來找他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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