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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混在北七的日子 第三百七十七章 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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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圍在肖治山身邊七嘴八舌的,肖治山不耐煩地說:“行了行了,都回去吧,誰說我要把地盤交給大金剛了?在我眼裡他就是個小屁孩子,想和我做對還差得遠哩!”在外面混就是這樣,無論什麼時候也不能把面子丟了。眾人看肖治山生氣了,便紛紛退散開了。

眾人一走,肖治山又恢復了苦瓜臉,為難地看著我說:“兄弟……”

我沉默了一下。肖治山做這片的地頭蛇,第一夠尊重我,第二免了我的保護費。而大金剛接管這塊地盤的話,只怕我就享受不到這麼好的待遇了。而且把收益的兩成交給大金剛,我們兩家基本上就沒什麼賺頭了。從這一點上來說,我自然也不能坐視不理,幫肖治山,自然也是幫我自己。於是我說道:“行,大金剛如果和你約了時間,你再來告訴我。”

肖治山千恩萬謝的走了,我則把孫大飛叫了過來。孫大飛算是整天在東關鎮街頭上跑的,雖然是個極不入流的小混子,但資訊也算是相當靈通的。“浩哥,什麼事?”孫大飛站在我旁邊諂媚地說道。在他眼裡,我是和肖治山平級的大混子。

“聽說過大金剛這個人嗎?”

“何止聽過啊!”孫大飛馬上說道:“大金剛是咱東關鎮街面上目前耍的最好的混混頭子,年輕一輩的小混子們都服他,風頭直壓肖治山哩!”

“嗯,給我說說他的事。”

大金剛,二十四歲,自己開著一家摩托車修理店,常年在腰上彆著一支扳手,跟人一言不合就掏出扳手來打架。逼急了他敢操起斧頭來跟人拼命,近兩年在東關鎮耍的風風火火。成名戰是在東關鎮初中,兩年前大金剛到學校去打球,並一個人霸佔了籃球場。(聽到這我真是笑了,二十多歲的青年跟十幾歲的少年搶籃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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