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的時候,我讓夏雪把她父親的事情又說了一下。和桃子昨天說的也差不多,再詳細的她們也說不上來,涉及到很多專業名詞都暈了,總之她爸犯的是瀆職罪,這個罪可大可小,可輕可重,輕一些的受些行政處罰就可以,重一些的就要遭到刑事處罰。
而她父親現在犯下的瀆職罪屬於重量級的,將一大塊土地批給了手續不齊全的開發商,被人直接舉報到了檢察院。據夏雪說,她父親當天晚上就全招了,聲稱是領導安排讓批的,當時也有另外一位同事在場。單位現在明顯是要棄卒保帥,把罪過全部推在她父親身上,領導也上上下下活動過了,那位同事則死也不願意出來作證。
夏雪說:“只要那位同事出來作證,那個領導被定為主謀,就會受到刑事處罰;而我爸只是從犯,受些行政處罰就可以。但那個同事覺得保了領導,領導以後會對她好;保了我爸,我爸給不了她任何東西。我媽去她那裡找了好幾遍,哭過求過,塞過錢,但都不管用。”
“這人怎麼能昧著良心做事呢。”桃子嘆著氣,拉住了夏雪的手,因為她知道夏雪要哭了。
夏雪的淚果然一顆顆掉下來:“那個阿姨以前和我家關係不錯的,經常到我家來玩兒,現在一出事就什麼也不管了,一心只為自己的前途著想,傷了我全家人的心。沒辦法,我媽只好把功夫下在公檢法上面,到處送禮塞錢走關係,能少判一年就少判一年,很有可能需要把家產全部賣掉,這個房子也不能再住下去了,前段時間還有人來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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