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淇一身青衫男裝,鴉翅般的青絲梳成男人的髮髻,隨意的別一支沉香雕花簪,腰繫寸寬錦帶勒出盈盈一握,腳踏漆色鹿皮靴,英姿颯爽。
“母親,今天我獵了些兔子野雞,還有一隻黃羊,都交給廚下了。”明淇聲音清脆,帶著勃勃的生機,臂挽寶雕弓,仍是學男人一揖行禮。
明湛喜歡明淇這樣的打扮,既有男子的英氣又不失女人的柔美,帶著雌雄莫辯的迷惑性。明湛是弟弟,起身對姐姐見禮,明淇笑著將弓遞給明湛,“這是父王新給我的,給你瞧瞧。”
明淇喜歡騎射,弓箭刀槍向來不假於他人之手,都是自己打理,尋常人摸一下都不成。不過,明湛不在此列,倆人是龍鳳胎,有著血液中與生俱來的親近,儘管他們的愛好性情天差地別,仍然要好的仿似一人。
明湛接過握在手裡,見弓面露出一種雅緻的骨黃色,知這是上好的牛角弓。按一按箭弦,笑著對明淇豎了豎大拇指,明淇撫摸著弓弦,如同撫摸至寶,歡喜道,“這弦是用牛筋拉的。有勁道的很,用著很順手。”
雖口不能言,明湛耳朵卻沒問題。因這個,鳳景南給他請過不少醫生,就是皇宮裡的太醫也不遠千里的來為他診治,結果可知。後來鳳景南便不再多提此事,明湛方遠離了讓他痛苦萬分的藥渣子生活。
“我叫廚下收拾一條烤羊腿。”明湛喜歡吃烤羊腿,明淇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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