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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維有些頹喪地坐了下來,完全沒想到,這事居然沒完。
他會不會受到追究,會不會進去,還得看檢方那邊的意思。
其實按道理,他爆了那個絕世人渣,無形中拯救了無數女子,他的行為,絕對是懲奸除惡、見義勇為,發個一噸重的獎章都不為過,網路上也是無數叫好,被人崇拜。
民意如此,警方應該順水推舟,把裡維放了才是,而不是替惡人張目,制裁他這位英雄。
但有些群體的思維方式,跟普通人是不太一樣的。
他們考慮的是法律的尊嚴,在意的是犯罪行為本身,有沒有得到處置。
兩種觀點和理念,誰對誰錯一時很難爭出,但對裡維而言,他是絕對不能進去的!他一開始就沒有過進去的打算。
想辦法!
還是得繼續想辦法。
很快,辦法就想到了。
想出辦法的人,姓張,30歲出頭,戴著副金絲邊眼鏡,西裝革履,模樣帥氣,眼中不時放出精光,從事的是律師行業,髮際線略有些偏高。
這位張律師,是林國明花錢請過來的,是法律方面的專家。
當林國明把裡維所遭遇到的困境,給這位張律師講解了一番,詢問解決方案。
張律師眼球一轉,在網上找到幾段有關裡維的直播影片,只看了一小會,便微微一笑,馬上就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
“什麼辦法?”
賓館內,裡維看著面前的張律師問。
“很簡單,你有病。”張律師騷騷地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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