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宋公明在趙太尉府上彙報工作。交換戰俘的事情已經結束,宋公明趕回杭州準備過年。
“太尉,蒙古抓走的宋國人一部分送去當工匠,很大一部分送給蒙古各部做奴隸。忽必烈已經把工匠以及他直屬的奴隸都拿出來給我們換,他自己動不了其他蒙古部族的奴隸……”
聽著宋公明講述,趙嘉仁並不意外。蒙古就是標準的封建制度,忽必烈大汗並不具備中央集權制度下皇帝的巨大權力。蒙古各部的奴隸不是大汗能決定的,大汗敢去沒收奴隸,蒙古各部就敢造反給大汗看。
雖然趙太尉希望能夠救回所有人口,然而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做不到。除非大宋在下一場戰爭中能夠殺進蒙古高原,解決蒙古各個部族。現在看,這個目標實在是太過於遙遠。
說完了換俘虜的事情,宋公明又提及了孛兒只斤·郝仁萬戶想購買火槍的要求。趙嘉仁一句“不行”就終結了這個討論。
“高價賣也不行麼?”宋公明覺得有些可惜。
“有這精神頭,多賣點茶葉賺的更多。”趙嘉仁答道。
宋公明一聽也覺得有道理。一船僧伽羅紅茶運到直沽寨就是10倍的利潤,比賣那點火槍利潤更大,副作用也更小。雖然道理是清楚的,但是宋公明又不做茶葉買賣。他真的想搞點屬於他的事情,賣火槍才是他能涉及的範圍。
彙報完工作,趙嘉仁就和宋公明一起出來。剛走到院子裡,就見一個小朋友手裡拿了幾片菜葉子,滿臉委屈的跑到趙嘉仁身前說道:“三爺爺,我的胡蘿蔔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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