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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從在讀經會上相識,到決定結婚的這一刻,不過也就是十五天。見過三次面。但這不說明什麼。他們之前為等到對方,付出的時間已經太過漫長。
他第一次見到她,她穿一雙耀眼的紅繡鞋,緞面上刺繡並蒂蓮和鴛鴦。夏天,她只穿白色刺繡上衣,配各種棉或絲綢的大裙襬褶裙,碎花或者圓點的圖案,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風格的衣裙。黑色濃密的頭髮,像孩童一樣略有些溼。她坐在桌邊,長時間不發一語。
大多數都市女子,塗抹化學成分的昂貴化妝品,穿人造質料的衣服,熱衷在頭髮上噴濃稠摩絲,做奇怪髮型,穿尖頭高跟鞋子。重光穿著紅繡鞋,只穿清爽的布衣服。她也從來不修指甲。她的手需要打字,需要洗衣服,需要做飯,需要撫摸貓咪,需要翻書,所以,它不能被做裝飾。那些被疏忽丟棄的傳統審美,出現在重光身上,他看到她的繡花鞋子,十分歡喜。
他第二次見到她,她尚且不知道坐在對面的,是一個想娶她為妻的男子。她抽很多煙,喝了很多白葡萄酒。畢竟是習慣在路上風餐露宿的人,舉止不拘小節,並不講究,略帶心不在焉,伸手拿菸缸的時候,白色短袖衣服的袖子往上縮,露出手臂上端的刺青,一個詭異古樸的圖案。他確定她身體的其他部位應該還有。她是一個積累了長久的生活陰影和創痛的人,因為沉默,因為始終控制自己,這些積累使她渾身散發出一種刀鋒的氣質。有時並不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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