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夜晚我第一次看見朝顏。他是一個短髮喜歡穿黑色襯衣使用愛立信手機的男人。他是喬的男人。
他告訴我他喜歡愛立信的原因。因為它的輻射大。他說。我想讓自己早點長腦癌,然後可以顛倒地思考這個世界。他的牙齒很白,笑起來的時候,唇角溫柔地傾斜。他有乾淨的眼神。水一樣乾淨而流動的眼神。
我笑。喬也笑。我們三個人走在夜校放學後的路上。她左手摟著我的肩膀,右手摟著朝顏的脖子,有時候她快樂得似乎歇斯底里。我知道這樣的縱情下面隱藏著什麼。喬是毫無預感的女子,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淚痣。但我能識別眼睛幽藍的女子。她們是苔蘚。黑暗給她們水分,生命甜美而脆弱。
我們去的酒吧叫LIFE。生命是幻覺。我問老闆要威士忌加冰和555香菸,然後坐在吧檯邊,看喬在舞動的人群裡像魚一樣遊動。
朝顏說,我和她10年。
我說,我知道。
我一直在想我是否真的能夠給她帶來幸福。
很多事情不需要預測。預測會帶來猶豫。因為心裡會有恐懼。
你看起來好像從來不會有恐懼。他在昏暗的光線下看我。
那是因為我知道有些事情在劫難逃。
在劫難逃?
是。打個比方,比如你遇到喬,喬遇到我,然後我又遇到你。
我笑,對他舉起手中的酒杯,輕輕碰他的啤酒瓶,cheers,朝顏。
他也笑,抬起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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