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過數本書。基本上一本寫完當即就覺得它不再屬於我。它們最終似與我沒有任何干系。我亦不記得寫作它們的日日夜夜,看不到它們在書店裡被無數陌生的手翻閱後留下來的熱鬧和餘味,聽不到它們被無數口水讚美和唾罵覆蓋後的沉默。
它們就像被服用之後的藥丸,留不下痕跡,看不到變化。寫作,它只是在一個人的內心發生的事。它和除此之外的一切均無關係。
它僅僅意味著在某段時間你曾沉浸在孤獨之中。孤獨是空氣,你呼吸著它而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桌子上有咖啡和菸缸,大堆凌亂書籍以及植物。有時候會因為寫作而遺忘了時間,任窗外的天空轉換了顏色,廚房裡的食物逐漸冷卻。文字和思慮得以使時間蔓延和擴充套件。這是意義所在。
但不知道為什麼,這長久導致的孤獨感,使人有時候非常渴望與人群靠近。想接近他們,想象他們在想些什麼。我常常讓自己置身在人群中,類似於咖啡店,酒吧,車站,廣場之類的地方。臉色若無其事,也不想說什麼話。只是看到年輕的孩子充滿活力的身體。看到陌生人在交談或者爭吵。看到顏色形狀嘈雜人群。獨自分辨空氣裡混合的荷爾蒙氣味。這一切會使我覺得興奮。
我對她說,如果你選擇一種精神化的活動作為工作,就將意味著你的生活將與某種空虛聯結,猶如浩瀚宇宙中與銀河系的一種遙向呼應,卻並不歸宿。距離依舊有幾百萬光年。它要你為了獨立而需與世間保持一定程度的距離。要你長期認真面對自己的內心,即使這思省猶如黑暗漫長的隧道,穿越亦是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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