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西貢
旅行,就是要一直地走。一直地走。
不說話地行走。
西貢的PostOffice像一個火車站。龐大的殖民地建築,繁複華麗的白色浮雕,走進去,看到的是巨大的拱頂。長排的木椅子放在空曠的大堂裡。門外是熱烈的正午陽光。
她買了一套明信片,黑白的。懷念舊日的西貢。法式建築,馬路邊梧桐的陰影,坐在三輪車上的貴婦神情幽怨,馬戲團裡的大象抬起兩隻前腿。一切這樣不可思議的華麗,和荒蕪。
拿出園珠筆,在明信片的背面寫:我在西貢,一切都好,非常炎熱。一張寄到北京。一張寄到南方沿海的故鄉。只是寥寥數言。
她的整個人,走得越遠越沉默。
早晨在旅館一樓的小餐廳裡,看到被太陽曬得臉色緋紅的歐洲年輕女子,趴在大大的木頭餐桌上,用鉛筆在7寸的明信片後面寫信。那麼長那麼長的英文。流暢,簡單。這樣暖洋洋。
她坐在桌子對面吃早餐。硬的法國麵包,長形,帶一點淡淡的鹹味,一撕開來,碎末子就不斷往下掉。雖然夾了Cheese,嚼在齒間還是無味。能夠寫封長信,知道可以寫些什麼,知道可以寫給誰,真是一種幸福。她坐在幸福的對面。她已經很久不知道自己可以寫封信給誰。而信上,又能說些什麼。
把兩張明信片塞進郵箱。郵票上面是魚和騎著大象的仙女。其中一張有人把它小心地收藏在袋子裡,鎖進抽屜。最後她又把它帶回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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