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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宋青羽,真的是一點兒都不好過。
從實習到現在,參加工作也已經這麼多年了。她還從來沒經歷過像是今天這樣的情況。
當然,也沒像今天一樣體驗到如此激烈的槍戰。
兩個麵包車的人,一共十二個,除了車禍受傷的,幾乎每個人身上都有兩個彈孔,而且槍槍不致命。
九二式警用手槍,兩個彈匣,九毫米手槍彈,共三十發子彈,幾乎都打光了,只剩下幾顆子彈。
一般來說,警察在開槍之前一定要先警告,而後使用武力震懾,武力震懾無效的情況下,再鳴槍示警。
實在不行了,感覺到對方毫無投降的意思,而且自己的槍和人身安全遭受巨大威脅的時候,才能開槍。
但是在開槍的規定之中,卻沒有明確的規定是否一定要打擊對方的非致命部位。
運氣好的,打了腦袋都死不了。
運氣不好的,打中腿都會大出血死亡。
也就沒什麼致命和非致命之分了。
但面對那種情況,兩個麵包車來襲,十二個人,已經知道對方攜帶了大量的武器裝備,威脅極大,宋青羽不鳴槍示警,直接開槍射擊,似乎也是說得過去的。
連開二十多槍,受傷的都是嫌疑犯,宋青羽在下午回到警局之後,接受了一下午的詢問,而且詢問得十分細緻。
宋青羽絞盡腦汁,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想象力,並且把自己從反光鏡看到的東西半真半假地說了出來,這才大概矇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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