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紹言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才會在她的慫恿兼哀求下,放下手中緊急的公事,帶她回到臺北的租屋處。
不過,當一個愛哭鬼一整天在耳邊嗚嗚嗚的擾人清靜時,相信就算她是叫他去搶銀行,他大概也會慎重考慮。
在她的指引下,他開著車來到當初撿到手鍊的地方。原來那座小公園就在她租賃的小套房附近。而當他下車走路,發現路越走越窄,地方也越來越隱密時,她終於說出指標性的宣言。
“到了!”半透明的手指著一座破舊公寓的頂樓,她的笑靨乍現。
這地方能住人嗎?他忍住心中的輕蔑,跟著她慢慢往上爬。
樓梯又小又窄,把手還搖搖欲墜,頭頂昏黃的燈光閃呀閃的,彷彿隨時會罷工不亮。
最後,來到她小套房的門口。
“你住這種地方,遲早出事。”他嗤之以鼻地瞪著那扇可能一踢就開的門。
“我不是已經出事了嗎?”只是不知道出了什麼事而已。她幽幽瞄他一眼。
她的反駁令他語塞,只能對天翻個白眼,“我們現在怎麼進去?”
“腳踏墊下有備用鑰匙。”她理所當然地說。
幸好她聰明,記得藏一支……
“你是笨蛋嗎?備用鑰匙藏在這種地方?”找出鑰匙後,他忍不住開罵,“你到底知不知道要保護自己?這樣不就什麼人都進得去?”
“鄰居都是同學,我們很守望相助的,而且我藏了這麼久都沒人發現,應該不會……”在他的瞪視下,她越說越心虛,最後門一開,她的心虛到了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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