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春末裡某個宜人的夜晚
雖然已經十七歲了,晨晨那張超幼齒的娃娃臉卻老是讓初識者當她是十二、三歲的小女孩般地拍拍她的腦袋,若不是還有一副嬌小,卻頗為動人的的曼妙身材讓人流口水,順便提醒一下人家她早已熟透了,搞不好人家還要塞給她一個芭比娃娃抱抱了呢!
真是氣人!沒有遺傳到她父親的音樂天分,卻偏偏讓她遺傳到他那張可惡的娃娃臉!
文季夫就是擺出這張臉,用天真無辜的脆弱假象拐盡天下所有的女人,不論國籍、種族、膚色、背景、學歷、已婚或未婚,只要有吸引他的地方,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上了再說。
而晨晨卻因為這張臉而漲了一肚子的鳥氣,最後,她終於明白,氣自己不如氣別人的真理,於是,她開始拿這張臉去騙吃騙喝,那是在十五歲以前;十五歲以後,她就利用這張臉整人,戲弄老師、整同學、騙鄰居、修理前男友。
她預定在大學畢業之後,才開始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加倍犯人」的格言。
不過,在這之前,她都會盡情的放縱自己,反正她一年見不到老頭子幾面,而老媽又常常忘了她的存在,根本沒人管她,她沒理由不好好享受一下這種充分的自由吧?
當然沒理由!
所以,她很愉快的讓自己走在「流行」的最前端,從頭到腳的打扮都屬於最前衛的造型,而且,行為也叛逆十足,除了考試作弊和偷東西、吸食毒品之外,無論是跟老師作對、蹺課、抽菸、夜遊等等,她統統都包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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