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真心喜歡的還是你。”他居然還敢這麼說。
“狗屁!”她毫不猶豫地賞了他的胯下一腳,然後瀟灑地揮揮手說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歲。
總覺得媽媽再婚的家裡己經夠多醬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實在不需要多餘的拖油瓶來參一卡,所以,她瞞著媽媽考上臺北的大學,而後偷偷跑到臺北來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電話告訴媽媽——
以後要留在臺北唸書、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剛滿十八歲。
所以,不久前,當她發現自己每次見到那個俊美得不可思議,卻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陽般融化了時,她就告訴自己——
這個男人我要了!
這一年,她未滿十九歲,剛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東路商業精華地段一家高階西餐廳裡打工賺取生活費,也就是說,她已經觀察那個男人半年了。
那個男人是餐廳裡的老顧客,有時候中午來,有時候晚上來,有時候一天來兩次。除了偶爾——平均兩個月三次左右——會連續兩三天沒出現之外,差不多每天都會至少來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裡最隱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華璋負責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階亞曼尼三件式西服,腳上套的是好幾萬塊一雙的義大利皮鞋,吃的卻永遠是A餐,而且從來不籤卡。
他總是隨手拎著一臺筆記型電腦,有時候吃完就走人,有時候餐後黑咖啡續了十幾杯,甚至盯著螢幕敲著鍵盤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時刻。雖然剛開始時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不過,久了之後也就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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