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他還是沒能力阻止她毀約!
悲傷了一整夜的孟蘋直到天矇矇亮時,才終於墜入夢鄉,辜佑軒也才放下一顆懸在心頭的大石。
“小白,今天有什麼重要的事嗎?”他實在不放心讓孟蘋獨留在家中。
“今天早上有個業務會議。”
“OK。”他估算孟蘋至少會睡到下午,所以他悄悄的出門,打算開完會後儘快趕回來。
可他沒想到的是,等他中午趕回家時,孟蘋已不見蹤影。
辜佑軒心知肚明,她一定是躲回自己的家中了。
他先靜下心,通知他的家人,“……沒錯,因為有突發狀況,所以,我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舉行婚禮。”
傾聽話筒那端的抱怨後,他繼續說:“我知道得先讓你們先見她一面,可……你們急什麼,等我將人娶回去,你們不就見到了?”
對方像是被他說服了,“……禮服款式由你們全權作主,她的身高約一百六,體重四十二,三圍是……”
搞定!
將婚禮的時間訂妥後,他去電給幫他草擬婚前協定的律師,“……我想確認第三十八條那款條文的詳細內容。”
他仔細的聽著話筒那端的解釋,久久才問出心頭的疑惑,“只要她單方面提出離婚的要求,我就能理直氣壯的執行嗎?”
第三十八條條文雖然對女方而言,是一條不平等條約;但對男方而言,卻是一條大利多條文。
只要女方提出離婚的要求,他就能根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要求孟蘋繼續跟他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一年。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