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如果說劉慧真得承認錯誤、伏法認罪,那她的臉上應該充滿了羞愧與懊悔,就像下午那次一樣。
可現在,明顯不是這樣。
相對於懊悔,她的臉上更多的一份堅定、決絕,甚至還透著點大義凜然。
這可不是承認罪行的正確姿勢。
楊天一注意到這一點,心中頓時有些懷疑起來。而後他忽然想起先前劉慧還帶了個孩子!
略一思忖,他便一下子明白了過來。
難怪呢,難怪她會是這般表現。
這劉慧或許人品有問題,也不是個好妹妹,但終究還是個把孩子看得比自己還要重要的母親。
這當然不足以讓楊天容忍她的過錯,但也讓楊天有足夠的理由給予她一些善意的提醒了。
楊天想了想,看著她道:“提醒你一下,十四歲以下的孩子,過失殺人,是不承擔法律責任,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也就是說,不用坐牢,只要進少管所。但如果你真替他扛下了,你可能就要面臨數年的牢獄之災。我覺得,對於你的兒子來說,進少管所,總比數年之內都見不著母親,要好得多吧?”
這話一出,那些圍觀的群眾都有些摸不著頭腦,不明白他是什麼意思。
但王大力和劉慧都明白了。
尤其是劉慧,她渾身一僵,有些驚訝。
她遲疑了數秒,有些難堪地問楊天道:“這真是真的嗎?”
“騙你難道有什麼好處嗎?”楊天撇了撇嘴,道,“我可以告訴你,我之所以提醒你,只是因為你作為一個母親,捨身保護你兒子的做法值得尊敬。不然,就你做的這麼些蠢事,就算是進監獄去勞改幾年,也一點都不過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