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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錄製的兩期葉馨跟趙璇都沒有出場,心裡不免有些著急,不過也沒辦法,這一季的規則,明顯是偏向於韓國選手的,畢竟誰也不知道SBS電視臺有沒有把其他選手的資料洩露給韓國選手們。
倒是黃梓嵐她們參加完春晚初審跟一系列商業演出之後,又回到了韓國,可以看得出來,這一趟她們收穫頗豐,連帶著荷包都鼓起來了,居然叫囂著要請客。
歌王爭霸賽的錄製週期是一週錄製兩天,其餘時間大多數歌手都各自去處理自己的業務了,畢竟總是要恰飯的嘛。
李沐跟趙璇眾女混在其中,可以說是絕對的異類,李沐跟趙璇是不在乎那點錢,而葉馨則是想花更多的時間在練習上,黃梓嵐她們則是因為年紀還小,玩心重。
其實歸根究底還是因為工作室的制度跟其他娛樂公司不太一樣,一般來講,娛樂公司把藝人捧出來之後,就會開始瘋狂的壓榨藝人的價值,大公司還稍微好一點,特別是小公司,恨不得把藝人骨頭都熬著吃了。
就好比楊超越的經紀公司聞瀾文化,之前在圈內連根腿毛都算不上的小公司,突然一夜之間竟然變得小有名氣了?
但是這也改變不了文瀾文化是一家小公司的局面,藝人當中只有楊超越一個火的,怎麼辦?那就只能瘋狂的壓榨她,誰讓她是這千頃地裡的唯一一根獨苗呢?
文瀾文化背後的資本大佬們,還用了一番騷操作弄了一個對賭協議,三年時間文瀾文化要賺夠七千萬,就能夠以溢價的股價出售剩餘的股份,資本操作相當複雜,不過簡單點說,就是文瀾文化如果三年期間賺不到七千萬,股東們手裡的股票就沒那麼值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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