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方茴心裡的結,就這麼化為無形了,她第一次覺得喜歡一個人原來可以如此溫暖踏實。陳尋就像清新的太陽光,使她心裡荒蕪的那部分盛開鮮花。
第二天上學,她難得的主動叫了林嘉茉一起吃飯。林嘉茉很開心,自然而然就和她呆在了一起,畢竟剛轉學來,能融入其中交到朋友總歸是好的。而且林嘉茉也覺得方茴不錯,來到這裡第一個見到的人就是她,初次交會很閤眼緣。她不像小草那麼咋咋呼呼,同樣活潑但卻細膩內斂,兩人相處得很合拍。就此,方茴終結了一個人在校園裡逛蕩的尷尬。
和林嘉茉接觸多了,方茴逐漸發現了自己的樸素。不管怎麼說,她都和時髦相去甚遠,而林嘉茉在當時則算得上是很時尚的女孩子。她用的筆都是顏色鮮豔圖案可愛的,塗改液上貼著卡通貼畫,書包上掛著玩偶,錢包裡放著明星金卡,所有日本漫畫她幾乎都看過,每個月必買《當代歌壇》,誰出了新專輯,誰傳了新緋聞,沒有她不知道的。所以在一班的女生中,她可以說是引領流行的帶頭人。在F中曾經風靡一時的編織手鍊,就是由林嘉茉始創的。
那天中午吃完飯,林嘉茉一邊和方茴聽歌,一邊從書包裡拿出幾根透明塑膠繩編了起來。方茴好奇看了看,問她說:
“嘉茉,這是什麼啊?幹什麼用的?”
“玻璃絲。”林嘉茉舉到方茴眼前說,“我拿它編手鍊,好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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