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可詩意的刀老大」
一直以來,都很排斥開車。
老是覺得有人載就好,何必要費神養車。況且經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個多小時的車程我寧願在火車上舒舒服服地寫小說,而不是握方向盤在高速公路上超車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個性也很難讓自己放心。我總懷疑一旦踩下油門的我,一定不可能學會路邊停車,或是辨認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車屁股被撞也是必然,當路隊長更是在所難免。所以還是省省吧,專心朝地上最強的小說冢邁進就對了。
然而我這個人實在沒有原則,最後我還是在毛毛狗的說服下,在兩年前的夏天一起學了開車。那真是段甜蜜的記憶,那個夏天的主題曲是陳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倆每天早上學車都一直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記憶。
但我始終沒有買車,因為那太像大人應該做的事,而我還想用小鬼的模樣多待幾年,免得學大人開車我身上會起疹子。毛很體諒我,儘管毛的身上開始出現大人的氣味。
這一年來,毛與我之間分分合合。
原本我總以為,我跟毛之間的關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鬧鬧,只要不鬆開手,無論誰拉贏了誰,兩人終究會抱在一起。
但最後繩子竟然生生斷了。
毛終究還是離開了我,在我們感情出現重大挫敗的隔天去了美國。
諸多因素。沒一個像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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