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第十章插座跟插頭
終於,在昏亂的自我麻醉後結束了玩牌。
買宵夜時我決定做一個小實驗,因為之前的購物經驗難免讓我有“什麼東西都可以是錢”的想法,所以,我決定用一堆垃圾讓我吃到一頓臭豆腐。
再度騎車出學校來到臭豆腐店,一家只賣臭豆腐的好店。
怪叫了幾聲點了一盤很臭的臭豆腐後,便一邊看著電視上噪音不斷的靈異節目;應該是靈異節目吧,比起中午的新聞播報,畫面的錯亂與不協調轟炸著我早已脆弱不堪的中樞神經。火速吞完我的宵夜後,就開始我的交易實驗。
我閉上我的鳥嘴,掏出了一隻臭襪子跟我的親筆塗鴉交給老闆,結果換來老闆一臉的大便……怪怪……用過的保險套都可以當錢了,不要把我當白痴!
沒辦法,我只好拿出學弟妹玩牌輸給我的三張紙屑跟插座。
老闆還是不收!
錢啊!你給我看清楚點!是錢啊!這可是我裝瘋賣傻贏來的的錢啊!
mailto:“^#%@#$
“^#%@#$=@!&**+”老闆怒氣衝衝地鬼叫。
OK,OK……我可不想在警察局裡跟人民保母鬼扯,我得趕快生出錢來。
原子筆蓋?
“@!mailto:$#%#$@#%
$#%#$@#%^”
眼鏡盒?
“!@#^%&*&(mailto:$#$@#$
$#$@#$)”
卡呸……挪,新鮮的衛生紙加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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