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志恆收到敵方的一張紙條:「中午十二點半,請到體育館東邊側門一趟,有重要事情商量。不來也沒關係,頂多我把你的秘密告訴那個扎馬尾的北一美女就是。建議你找兩個人同行,否則後果恕不負責。」
面對這樣的邀約,志恆當然很生氣,居然拿他女友來要脅他?實在太卑鄙了!然而,驚訝比憤怒更深,這小子還真夠膽,一出手就投直球哩!未免太有自信了吧?難道他手上有什麼王牌嗎?信上說要把他的秘密告訴他女友,志恆自認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把柄落在陳少翎手上,但是顯然他認識她,難保他不會私下跑去找她胡說八道,又多生事端。
讓他最疑惑的是最後一句話,如果小翎真想在無人的地方對他下手,應該叫他單獨前往才對,怎麼還要他找人去?或者他只是在用激將法,哄他單獨出現?既然這樣,他更是非找人陪不可!
轉念一想,陳少翎既然敢要他帶人去,該不會是設好了圈套,想害他在自己同學面前丟臉吧?像上次他就把自己全班都叫出去,欣賞他損人的英姿。也有可能他的計劃就是人多才有效?
志恆這才發現,諜對諜是個很辛苦的遊戲。
他把紙條拿給鄰座的人看,那傢伙說:「既然明知有陷阱,那你不要去不就好了?他只是拿你女朋友唬你的,不要理他就好了。」
這點志恆當然也想過,可是既然已經接受挑戰,總不能躲在自己教室裡當縮頭烏龜。況且,他實在很想指著陳少翎那爛人的鼻子大罵他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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