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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菸灰缸下去,憑手感就知道,張明山的手指頭,肯定是讓我給砸斷了,不過到了這個時候,我也不在乎了,把手裡的菸灰缸往邊上一扔,攥著拳頭就往他臉上砸,我此時的憤怒,並不完全是來源於剛剛張明山他們對我的一頓毒打,因為出來混了這麼久,我打過多少架,連我自己都快數不清了,而且比今天受傷害嚴重的時候,也比比皆是,真正讓我感到憤怒的,是最開始的時候,張明山給我的那個嘴巴子。
在我國的土地上,不分地域,不分階層,幾乎所有的混子都有一個通病,或者說是共性,那就是愛面子,而張明山這個嘴巴子,扎我心了。
有一句話說的挺好,當你能放下面子賺錢的時候,說明你已經懂事了,當你用錢賺回面子的時候,說明你已經成功了,當初我剛下校門的時候,去北京打過工,在北洋洗浴幹過服務生,甚至還為了五十、一百的人頭費出去打過架,對於那個時候的我而言,根本就談不上面子,因為那時候的我,就是個社會最底層的小碎催,袁琦從我身邊帶走秦鈺,可以連一個正眼都不看我,而我自己也從來沒在乎過面子這個問題,因為我窮,因為我連肚子都填不飽,就像田肅沙對東哥說過的那句話,肚子都填不飽的時候,還要啥臉啊。
但是自從跟了東哥之後,短短一年的時間,我是真的成長了,在面對張明山的時候,我甚至能想都不想,就可以開口給他一萬塊錢作為葫蘆哥竄稀事件的賠償,這麼做並不是因為我多裝逼,也不是因為我多怕事,而是在潛移默化之中,這種能用錢解決的事,對於我來說,反而不像登天一樣困難了,一萬塊錢,對於那時候的我來說,是錢,但絕對談不上算是大錢,因為缺了這一萬塊錢,我們無非也就是少去幾次歌廳,少去幾次高檔洗浴,或者少找幾個姑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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