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二○○二年修正過的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二條已經改成『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得聲請法院定之』。」木屋的主人葉以心,愉悅地丟出炸彈。
「嗯?」安可仰把青草梗換到另一邊嘴角,揚了下眉角。
「我只是要告訴你,你當初扮那個笨律師替郎雲來嚇唬我的時候,法條背錯了!現在已經不流行以男人的住所為住所了。」葉以心盤起手臂,笑容不再那麼甜美。
安可仰對天空重重吐了口氣。
「女人,不要太挑剔好嗎?」
「挑剔?」葉以心揚高秀致的眉。「先生,這件事關乎我的權益,更何況你背錯的不只一條,還有另外一款……」
安可仰健壯的臂將她摟進懷裡,女主人的喋喋不休戛然而止。
「相信我,為了郎雲的終生幸福,即使要我硬掰『夫妻之住所由其共同飼養的狗決定之』,我都會這麼說的。」他充滿感情地望著好友之妻。
「少來,這可是我的婚姻和人生。我被你三、兩句話唬住了,還千里迢迢跑去臺北……」
安可仰再度打斷她。天!女人真的得罪不得。
「瞧你們兩人現在過得多幸福,而這一切全是我背錯法條的功勞,難道不該替我加一點同情分數嗎?來,讓我們一起為舊版的民法親屬編歡呼吧!親一下。」他對準葉以心的櫻唇印下去。
「你想死嗎?」一根鐵膀子硬生生把他的脖子勾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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