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起,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總算髮現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樑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樑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裡!”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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