怵惕與惻隱,同是一物,天理與人慾也同是一物,猶之煮飯者是火,燒房子者也是火。宋明諸儒,不明此理,把天理人慾看作截然不同之二物,創出去人慾之說,其弊往往流於傷害天理。王陽明傳習錄說:“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復起,方始為快。常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才有一念萌動,即與克去,斬釘截鐵,不可姑容,與他方便,不可窩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實用功,方能掃除廓清。”這種說法,彷彿是:見了火會燒房子,就叫人以後看見了一星之火,立即撲滅,斷絕火種,方始為快。傳習錄又載:“一友問:欲於靜坐時,將好名好色好貨等根,逐一搜尋出來,掃除廓清,恐是剜肉做瘡否?先生正色曰:這是我醫人的方子,真是去得人病根。更有大本事人,過了十數年,亦還用得著。你如不用,且放起,不要作壞我的方法,是友愧謝。少間曰,此量非你事,必吾門稍知意思者,為此說以誤汝,在坐者皆悚然。”我們試思:王陽明是很有涵養的人,他平日講學,任人如何問難,總是勤勤懇懇的講說,從未動氣。何以門人這一問,他會動氣?何以始終未把那門人誤點指出?又何以承認說這話的人,是稍知意思者呢?因為陽明能把知行二者合而為一,能把明德親民二者合而為一,能把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五者看作一事,獨不能把天理人慾看作一物。這是他學說的缺點,他的門人這一問,正擊中他的要害,所以他就動起氣來了。究竟剜肉做瘡四字,怎樣講呢?肉喻天理。瘡喻人慾,剜肉做瘡,即是把天理認作人慾,去人慾即未免傷及天理。門人的意思,即是說:“我們如果見了一星之火,即把他撲滅,自然不會有燒房子之事,請問拿甚麼東西來煮飯呢?換言之,即是把好貨之心連根去盡,人就不會吃飯,豈不餓死嗎?把好色之心連根去盡,就不會有男女居室之事,人類豈不滅絕嗎?”這個問法何等利害!所以陽明無話可答,只好忿然作色。宋明諸儒主張去人慾存天理,所做的即是剜肉做瘡的工作。其學說之不能饜服人心,就在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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