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之中,百分之九十有夫妻關係,百分之百是人子,而婚姻和家庭,確是人類生活中最親密的部分。
我們既是生物,自不能逃避出生,吃母奶,婚嫁和生育等等。每個男人都是婦人所生,每個人(除了少數之外)都須和一個婦人共過一生去做小孩的父親。每個女人,也都是婦人所生,每個婦人(除了少數之外)也都須和一個男人共過一生生育小孩,中間也有幾個不願意做父母,這等於花木之不肯生子以傳它們的種;但是沒有一個人,能不要父母而生、也正如花木這不能不要種子而生。因此我們就得到生命中,最肯要的相互關係,就是男人,女人,小孩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那樁事實,而生命哲學,除非是討論這個必需的相互關係,即不能稱為適當的哲學,或不成其為哲學。
但單是男女之間的關係還嫌不夠。這關係必須生出嬰孩,否則便不能稱為完備,所以無論那一代的文明,決無理由以剝削男女產生嬰孩的權利。我知道目前會發生一個真正的難題,有許多男女不表結婚,另有許多雖結婚,但因這樣或那樣理由不肯產生嬰孩。據我意見,不論他們所持的是何種理由,凡是男女不遺留子女而離開這世界,實犯了一件對於自身的大罪。如若他們的不生育,是為了身體關係,那末他們的身體,已是退化或有差錯的地方。
如若是為了婚姻的程度過高,那末這過高的婚姻程度就有不合的地方。如若是為了一種謬誤的個人主義哲學,那末個人主義哲學必是錯誤的。最後,如若是為了整個的社會組織,那末這整個社會組織是不對的。待到二十世紀,我們對於生物科學,已有較大的進步,而能更瞭解我們之為生物時,男女們大概就會見到這個趔。我深信二十世紀將為生物學世紀,正如十九世紀之為自然科學世紀。等到人們更能瞭解自己,而覺悟對於造化所賦與之天性即使爭鬥也是徒然時,他們就會更加重視這類簡單智慧。從瑞士心理學家榮氏勸告有錢的病人回到鄉間去飼養雞,鴨,小孩,和栽種蘿蔔那章事,我們看到這種生物學的和醫學的智慧已有生長之兆,這類有錢的女性病人,她所犯的弊病就在未能順著生物發揮本能,或是她們的發揮程度過於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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