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足了一夜好覺之後,方木第二天很早就來到了公安廳。可是還有比他更早到的人,剛進辦公室,方木就被告知去邊平處長的辦公室。
邊平一臉疲憊,雙眼佈滿血絲,看起來昨晚熬了一夜。方木看看菸灰缸裡塞得滿滿的菸頭,正捉摸是什麼案子讓見多識廣的邊平撓頭的時候,無意間瞥見了桌上的幾張照片,其中一張正是昨天下午橫臥在客廳裡的那具女屍。方木一下子明白了,是羅家海那件案子。
邊平捕捉到方木的目光,知道他已經猜到了自己的意圖,索性開門見山:“這小子有點意思。”
方木抽出一隻煙遞給邊平,幫他點燃後又給自己點了一根。
“案子在分局?”
“是啊。”
“羅家海交代了麼?”
“沒呢。”邊平揉著脖子,“昨晚分局連夜突審他。可是這小子只承認殺人,犯罪動機什麼的一概不說。不過分局把他的底細摸得差不多了,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他身上也許還有命案。”
“什麼?”方木吃了一驚,“是不是那個穿紅衣服的女孩?”
邊平停下了手上的動作,抬起頭專注地看著方木:“這也是我想問你的問題,你怎麼知道有個穿紅衣服的女孩?”
“我也是猜的。”方木頓了一下,“透過羅家海眼球的運動。”
“哦,說來聽聽。”
“一般情況下,如果一個人的右手為習慣手,那麼當他沉思的時候,視線朝向左上方,是想起了經歷過的事物,如果朝向右上方,是在想象未曾見過的事物。如果眼球轉向左下方,意味著他在想象聲音,如果眼球轉向右下方,意味著他在回憶某種視覺片斷或者其他身體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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