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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一 美麗的權利 男主外,女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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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合報》副刊的“人生對話”專欄中,女作家談“婚姻與家庭”的《在河之洲》文中,胡美麗回答了兩個問題。

問:男主外,女主內,有什麼不好?

●胡美麗答:

沒什麼不好,如果是自由選擇的話。

但有的女人愛主外,而且比男人還主得好,強制她主內,就是不平等;要是有男人愛主內,強迫他主外也是虐待。

所以爭取女權,其實只是爭取“人”權:男人和女人一樣需要解放。如果婦女想走出廚房,過九點到五點的生活,喜歡理家的男人就應該有膽量說:“我愛廚房”,爭取主內的男權。

問:臺灣真的有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嗎?

●胡美麗答:

臺灣有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就好像觀光飯店中有蟑螂一樣,分明在湯裡都煮熟了還死不承認。

舉幾個資料的例子。資料顯示,臺灣女碩士的薪水只有男碩士的百分之八十八點零九,女學士的薪水是男學士的百分之六十五點六,而小學畢業的女生,就只有同學歷男生的百分之四十九點九,還不到一半。

這叫做同工同酬嗎?

考試院的資料說,在所有女性公務員中,百分之九十一任低職位,百分之零點四佔高職位。相對的,男公務員中,低職位的只有百分之七十二點三,高職位的卻有百分之三點七。

這又叫做機會均等嗎?

男人說臺灣沒有男女不平等的問題,還可以諒解,他們或許是不知道,或許是有意地保護既得利益。婦女自己也滿足地說“我們沒有婦女問題”,就未免太缺乏自覺了。自己的權利自己不爭取,難道還要依靠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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