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餓怕了的孩子自述二
前幾天在史坦福大學演講時,我曾經說過,一個作家讀另一個作家的書,實際上是一次對話,甚至是一次戀愛,如果談得成功,很可能成為終生伴侶,如果話不投機,大家就各奔前程。在我的心目中,一個好的作家是長生不死的,他的肉體當然也與常人一樣遲早要化為泥土,但他的精神卻會因為他的作品的流傳而永垂不朽。在今天這種紙醉金迷的社會里,說這樣的話顯然是不合時宜—因為比讀書有趣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但為了安慰自已、鼓勵自已繼續創作,我還是要這樣說。
幾十年前,當我還是一個在故鄉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頑童時,就開始了閱讀生涯。那時候在我們那個偏僻落後的地方,書籍是十分罕見的奢侈品。在我們高密東北鄉那十幾個村子裡,誰家有本什麼樣的書我基本上都知道。為了得到閱讀這些書的權利,我經常給有書的人家去幹活。我們鄰村一個石匠家裡有一套帶插圖的《封神演義》,這套書好像是在講述三千年前的中國歷史,但實際上講述的是許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說一個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從他的眼窩裡長出了兩隻手,手裡又長出兩隻眼,這兩隻眼能看到地下三盡的東西,還有一個人,能讓自己的腦袋脫離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敵人變成了一隻老鷹,將他的腦袋反著安裝在他的脖子上,結果這個人往前跑時,實際上是在後退,而他往後跑時,實際上是在前進。這樣的書對我這樣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兒童,具有難以抵禦的吸引力。為了閱讀這套書,我給石匠家裡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閱讀這套書兩個小時,而且必須在他家的磨道里讀。我讀書時,石匠的女兒就站在我的背後監督著我,時間一到,馬上收走。如果我想繼續閱讀,那就要繼續拉磨。那時在我們那裡根本就沒有鐘錶,所以所謂兩個小時,全看石匠女兒的情緒,她情緒好時,時間就走得緩慢,她情緒不好時,時間就走得飛快。為了讓這個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鄰居家的杏樹上偷杏子給她吃。像我這樣的饞鬼,能把偷來的杏子送給別人吃,簡直就象讓饞貓把嘴裡的魚吐出來一樣,但我還是將得來不易的杏子送給那個女孩,當然,石匠的女兒很好看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總之,在我的童年時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把我們周圍那十幾個村子裡的書都讀完了。那時候我的記憶力很好,不但閱讀的速度驚人,而且幾乎是過目不忘。至於把讀書看成是與作者的交流,在當時是談不上的,當時是純粹地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經常因為書中的人物而痛苦流涕,也經常愛上書中那些可愛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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