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璇兒五歲的時候,她的大姑姑便拿出了竹片子、小木棰、白布裹腳等等專用器材,對她說:“璇兒,你已經五歲了,該裹腳了!”
璇兒好奇地問:“姑姑,為什麼要裹腳呢?”
姑姑嚴肅地回答:“女人不裹腳嫁不出去。”
璇兒問:“為什麼要嫁出去呢?”
姑姑答:“不嫁出去,難道還要我養活你一輩子?”
姑夫於大巴掌,一個溫柔的賭徒,在外邊是鋼筋鐵骨的男子漢,回家卻像低眉順眼的貓。他正在灶前,燎烤著下酒的小柳葉魚。他那兩隻大手,顯得那麼笨拙,但實際上卻非常靈活。小柳葉魚兒在火上滋滋地冒著油兒,甜絲絲的香味鑽進了璇兒的鼻子。她對這個大姑夫充滿好感,因為一旦姑姑外出操勞時,懶惰的姑夫便在家中偷食,或是用鐵勺子炒雞蛋,或是用火燒臘肉。姑夫偷食,總要分一點給璇兒,條件是:別告訴你姑姑。
於大巴掌用指甲蓋利索地耕掉了柳葉魚兒兩面的鱗片,然後用掐下一絲魚肉,抿在舌尖上,滋滋地咂了一口酒。他說:“你姑姑說得對,女人不裹腳,就是大腳臭婆娘,沒人要。”
姑姑道:“聽到沒有?你姑夫也這麼說。”
於大巴掌問:“璇兒,我為什麼要你大姑姑做老婆?”
璇兒答:“大姑姑人好唄!”
於大巴掌說:“不,你大姑姑腳小。”
璇兒望著大姑姑窄窄的尖腳,又看看自己的天足,問:“我的腳,也能裹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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