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的,來斤酒!”餘佔鰲坐在條凳上說。
胖老頭一動也不動,只把那兩隻灰色的眼珠子轉了轉。
“掌櫃的!”餘佔鰲喊。
胖老頭掀開狗皮下了炕。他蓋著一張黑狗皮,鋪著一張白狗皮。餘佔鰲還看到牆上釘著一張綠狗皮,一張藍狗皮,一張花狗皮。
胖老頭從櫃檯的空洞裡摸出來一個醬紅色的大碗,用酒提兒往碗裡打酒。
“用什麼下酒?”餘佔鰲問。
“狗頭!”胖老頭惡狠狠地說。
“我要吃狗肉!”餘佔鰲說。
“只有狗頭!”胖老頭說。
“狗頭就狗頭!”餘佔鰲說。
老頭子揭開鍋蓋,餘佔鰲看到鍋裡煮著一條整狗。
“我要吃狗肉!”餘佔鰲喊。
老頭子不理他,找了一把菜刀,劈哩啪啦對著狗脖子亂剁,剁得熱湯四濺。剁下狗頭,用一根鐵籤插著,遞到櫃檯外。餘佔鰲滿肚皮的氣,罵罵咧咧地說:“老子要吃狗肉!”
老頭兒把狗頭往櫃檯上一摜,怒衝衝地說:“吃就吃,不吃就滾!”
“你敢罵我?”
“安穩地坐著去,後生!”老頭兒說,“你也配吃狗肉?狗肉是給花脖子留的。”
花脖子是高密東北鄉有名的土匪頭子,餘佔鰲聽到他的名字,心裡吃了一驚。風傳著花脖子打的一手好槍,號稱“鳳凰三點頭”,行家一聽槍聲,就知道是花脖子來啦。餘佔鰲心中雖有些不服氣,但也只好忍氣吞聲。他一隻手端著酒碗,一隻手持著狗頭,喝一口酒,看一眼雖然熟透了仍然兇狠狡詐的狗眼,怒張大嘴,對準狗鼻子,賭氣般地咬了一口,竟是出奇地香。他確是餓了,顧不上細品滋味,吞了狗眼,吸了狗腦,嚼了狗舌,啃了狗腮,把一碗酒喝得罄盡。他盯著尖瘦的狗骷髏看了一會,站起來,打了一個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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