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不相信《小說作法》、《小說法程》一類的書籍真能解決問題。"從《小說作法》學出來的作者,我們至今還沒有聽到過。"他又認為"創作是並沒有什麼秘訣,能夠交頭接耳,一句話就傳授給別一個的。"他並沒寫過《寫作方法》或《我的寫作經驗》之類的專論,然而有許多寶貴的意見,散見於他的遺著中,是從事寫作者的我們應當奉為指南針的。
這些寶貴的意見,大致可以分為下列二類:
論思想意識與生活經驗的;
論寫作方法的,包括人物描寫、煉字、煉句等等。
魯迅曾屢次強調指出:小資產階級出身的作家如果不在實際鬥爭生活中經過鍛鍊,就不可能獲得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不可能改變他的小資產階級的根性。他把那些一夜工夫突變過來的小資產階級作家,叫做"翻筋斗的小資產階級"。這樣的作家"最容易將革命寫歪"。"如果是戰鬥的無產者,只要所寫的是可以成為藝術品的東西,那就無論他所描寫的是什麼事情,所使用的是什麼材料,對於現代以及將來一定是有貢獻的意義的。為什麼呢?因為作者本身便是一個戰鬥者。"(《關於小說題材的通訊》)
魯迅指出:創造的基礎是生活經驗;而所謂生活經驗是在"所作"以外也包括了"所遇、所見、所聞"的。"作者寫出創作來,對於其中的事情,雖然不必親歷過,最好是經歷過。詰難者問:那麼寫殺人最好是自己殺過人,寫妓女還得去賣淫麼?答曰:不然。我所謂經歷,是所遇、所見、所聞,並不一定所做,但所做自然也可以包括在裡面。"(葉紫作《豐收》序)他把"親歷"和"經歷"區別清楚;他不主張把生活經驗的意義縮小到個人親身的所作所為,但也駁斥了沒有生活作基礎的"體察"。作家不必親自去做賊而後能寫偷,不必親自去私通而後能寫通姦,在這裡,誠然有"體察"在起作用;然而"這是因為作家生長在舊社會里,熟悉了舊社會的情形,看慣了舊社會的人物,所以他能夠體察;對於和他向來沒有關係的無產階級的人物和生活,他就會無能,或者弄成錯誤的描寫了。所以,革命文學家,至少是必須和革命共同著生命,或深切地感受著革命的脈搏的"。(《上海文藝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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