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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法院,方朝陽在會見室裡,見到了起訴人的辯護律師,正聞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閆澤。
這是一位三十出頭的微胖男人,帶著一副黑邊眼睛,頭髮絲打理得光亮整齊,顯得格外精明幹練。
“朝陽院長,好久不見了。”閆澤上前握手。
“閆大律師胖了!”方朝陽笑道。
“胡吃海喝,控制不住啊!您倒是越來越英俊了,不敢比。”閆澤噓呼道。
方朝陽以前當過律師,兩人之前很熟悉,不但一起喝過酒,還曾經在一個法庭上,針鋒相對地辯論過。
律師很賺錢,也沒這麼多約束,但方朝陽的志向不在這裡,後來參加了司法考試,以第一名的成績,成為中院的一名法官。
因為工作出色,幾年時間,他不但成為了副院長,還成為刑庭的審判長。
“閆律師,起訴人是否增加了新證據?”方朝陽直接問道。
“有,譚愛晶其實沒有外界想象得那麼惡劣,她一度跟女兒孫曉芸關係很好,還有影片為證。我更傾向於衝動之下,引發短暫的精神錯亂,才對女兒做出了攻擊行為。另外,她的叔叔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可能存在家族遺傳。”閆澤道。
“那名孩子你去看過嗎?”方朝陽問道。
“去過,真是太可憐了,不過,我認為,法律不該被情緒左右,更不該屈從於輿論。”閆澤道。
“高法半年前的相關司法解釋,你應該知道,涉嫌傷害兒童,建議從重處罰,以儆效尤。另外,作為曾經的朋友,我也想勸你一句,不要想著靠博眼球來增加名氣,這是公開審理。”方朝陽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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