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畢業到進入公司,一眨眼就已經一年了。每天都面對同樣的業務,過著一成不變的生活:早晨一大早起床,匆匆忙忙地梳妝打扮準備好之後,就出門乘上擁擠的公車;8點30分,剛坐到辦公桌前,連口氣都來不及喘,就要開始整理堆積如山的賬簿。唉~,剛進公司那會兒,我那神聖的使命感算是消失殆盡了。按照隔壁桌的英申姐姐的話,原來進公司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甚至三年的人才會開始有厭煩工作的現象。呵!我現在就到了那種階段啦!哐哐!!把胳膊敲在桌上。真煩人!
看看手錶,已經10點了。我拎起話筒,以最快的速度撥著那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號碼。電話裡很快傳來《野人時代》的主題歌。
“我想成為野人~~~”
哧,野人是什麼東西啊。這就是我那退了伍,還總是自負地說自己是最帥的軍人,還說什麼自己要成為野人的我的男朋友,大名:姜錦聖。我跟那小子交往也已經六年了。在六年裡,他倒是一點都沒有厭煩我或者對我不好,算這小子有良心,在六年裡對我都是關懷備至,讓我一直沉浸在幸福裡。
可是現在,這臭小子怎麼不接電話呀?我以最快的速度撥通了這個熟悉的號碼,可他卻居然讓我等了三分鐘!一聽到他接起了電話,我立即以河東獅吼般的聲音叫了起來。
“喂!你想死啊!現在幾點了知不知道?今天是你復學,回學校的日子!還沒起來啊你?昨天晚上又玩到幾點?李雲君、樸俊英都是幫該死的東西!喂!怎麼不回答我啊!你給我好好聽著!姜錦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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