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來接新娘子,伴郎理所當然是張說。鍾筆開啟門看到他的剎那,眼裡再無其他人。張說穿一身白色西服,頭髮往後梳,笑的時候有些羞澀,看著她的眼睛比北極星還明亮,是她從來不曾見過的樣子,有點兒像《花樣年華》裡的梁朝偉,可是比他年輕,比他英俊,比他更讓人心動。
她愛的這個男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英俊。
直到眾人發出善意的笑聲,她這才驚覺自己竟然發起花痴來,又氣又惱,攔他們不讓進,故意為難說:“新郎請講一個笑話,要把所有人都逗笑了才行。”
魏建平從未講過笑話,只得硬著頭皮說:“兩隻番茄在路上走啊走,突然一輛車子衝了過來,把其中一隻軋碎了,另外一隻哈哈大笑……”笑話還未講完,就被打斷了——
“番茄醬!誰不知道啊,都老掉牙了,換一個,換一個。”
後面一個虎背熊腰的哥們兒站出來,齜牙咧嘴地說了一個,結結巴巴,不知所云,一點兒都不好笑,反倒是大家被他抓耳撓腮的窘態逗得哈哈大笑。鍾筆在空中用力劃了個叉,“這麼喜慶的日子講冷笑話,打回去。”
原來大部分男人都沒有幽默細胞,而不是隻有張說呆頭呆腦,不解風情。男人應該讓女人笑,而不是哭,就是哭,那也是喜極而泣。
張說惱了,“你這麼為難新郎,裡面的新娘子可是會心疼的哦。”鍾筆充耳不聞,衝他做了惡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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