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蹄濺過,幾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說過,鶯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騎著玉驄馬招搖過市,額上的一點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風中。我隨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絹繡著幾簇泛舊的冰梅,笑對著江南煙隴上的繁花似錦。段青衣口中鶯鶯燕燕的江南風情並沒讓我過多矚目。
畢竟,從本質上講,我是一個賊,不關心風月,所關心的是哪些戰利品將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戰利品分文不值,偷它們等於浪費我寶貝的技術含量。
胯下的玉驄馬,便是我的戰利品之一。
兩天前,拜月廟香會上從一遠看上去模樣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裡,所得。之所以說“貌似模樣俊俏”,是因為我沒能到近前去考證,而據我多年累積的江湖經驗看來,男人這種動物,很多都是“遠看山有色,近看大驚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幫家丁還曾在馬屁股上追了半天。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來頭,但是再看他那張臉,分明是天外來客。我被這新物種嚇得花容失色,緊張過度中,脫下一隻短靴扔了出去。
要說我擲飛鏢的技術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爛,但是這一次,短靴卻擲得不虛此發啊,嘭——就將此人砸倒在地。早知道這樣,我將以前的飛鏢都做成靴子狀就好了。身後那些家丁並沒因此而總結教訓,依舊狂追不捨。唉,依照他們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兩條腿是不可能跑得過四條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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